"HenryYee"黑心房東絕對是一大助力阿......不用繳稅又不用做事,爽爽領房租。如果是個人或家庭居住租用的,比較容易發生房東不給房客申報租金支出(相對的房東要申報綜所稅租金收入)的情事
"我是布魯斯""HenryYee"黑心房東絕對是一大助力阿......不用繳稅又不用做事,爽爽領房租。如果是個人或家庭居住租用的,比較容易發生房東不給房客申報租金支出(相對的房東要申報綜所稅租金收入)的情事
Henry大會用"黑心"兩字,大概是因為看多了報導,說是很多店面房東大幅調漲店租,原有店家吞不下去而遷移或直接收攤不幹
店租不便宜,通常在營運成本的佔比不會太低,但店家租金可列為營業支出,減少營所稅的金額,尤其是需要開立發票的店家
如果有哪些大型店家房客可以吞下租金支出而不申報,應該可以說是佛心來著吧?
"jayson"其實個人覺得,政府是最大的推手個人資質駑鈍,無法理解這些觀點...
人力一直是開店最大的開銷
時薪一直漲,但店面的營業額又是無法上升的情況下,很容易一下子就虧損,再加上隱性的支出如勞健保,勞退等更是可觀
一切一切最大贏家是政府~稅收增加許多,勞健保、勞退增加最多
"jack1234"七大元凶掀歇業海嘯 台灣老闆高喊:不玩了
《遠見》記者走訪倒店災情時,聆聽了不少店家的心聲,最後發現,掀起此波海嘯的,
其實是一場集體的共業,從政府、消費者、媒體輿論、房東,甚至店東本身,都有責任。
原因1〉政策缺乏配套 扼殺店家生機
原因2〉勞工意識過高 勞資關係緊張
原因3〉法律規範死板 綑綁商家運作
原因4〉消費者太強勢 網路霸凌店家
原因5〉租金行情失序 店家任人宰割
原因6〉老店後繼無人 新店觀念淺碟
原因7〉常住人口減少 電商取代實店
出處: 遠見 2018年9月號
https://www.gvm.com.tw/article.html?id=45690
Comment:
~~天佑台灣~~
Jack
"我是布魯斯""jayson"其實個人覺得,政府是最大的推手個人資質駑鈍,無法理解這些觀點...
人力一直是開店最大的開銷
時薪一直漲,但店面的營業額又是無法上升的情況下,很容易一下子就虧損,再加上隱性的支出如勞健保,勞退等更是可觀
一切一切最大贏家是政府~稅收增加許多,勞健保、勞退增加最多
薪資?
不確定人事費用是否為各行各業開店之最大開銷,但不管是領月薪或時薪,勞動者當然會希望薪資是往上走的。尤其調整的都是最低薪資,是貼著平均生活水平走的,直接受惠的只是相對少數。難道不該給那些拿最低月薪、時薪的勞工一點希望?
稅收?
稅收可能超徵,但所謂超徵也不過是代表實際稅收比預期稅收多而已。上次在街頭看到有個團體舉牌宣傳,訴求政府應將超徵之稅收還稅於民。一定要還嗎?倒也未必。如果身上揹了一大筆房貸,偶爾公司發下來業績獎金,有人選擇狠狠地花掉、卻有人選擇先還房貸(此處暫無投資這個選項)。之前發放消費券,就可證明那是個跟選舉一樣勞師動眾的差事,成本要多少?目前政府可是還欠了一屁股債哩!
勞健保?
這個難理解。就勞保而言,不論是有固定雇主的10%、無固定雇主(或受雇於勞工人數不超過5人的微型企業而自行加入工會)的40%,政府同樣要負擔保費。只想到企業主增加的負擔,而無視於政府負擔同樣等比例增加,莫非是完全站在資方的角度?勞保年金再不改就是一個注定要破產的保險,原先行政院版本,精算後的1.20%年資所得替代率,送到立法院審查時,被國、民兩黨一路政策買票加碼到1.55%,想不破產也難。
勞退?
這個更扯。勞退是百分之百雇主恩給制(顯然政府這個全國最大雇主並未如此對待軍公教,所以軍公教個人除了公保、軍保的個人負擔外,還要分擔部分退撫的費用),政府只是代收代管,又不是可以拿來花的錢。
"ka803.hsu"
布大沒在服務業可能不曉得
其實台灣的服務業因為是"完全競爭"的狀態,毛利本來就不高,而員工薪資更是店裡很大的開銷
對小商家而言,請幾人營運,搞不好老闆賺的還沒員工多,有很多都是用長時間換薪資或利潤
因此,當時薪或工資一直漲,那麼只能有兩個選擇,商品漲價或關起來不玩了
明年應該會聽到很多什麼什麼又漲價了.........
"我是布魯斯""ka803.hsu"
布大沒在服務業可能不曉得
其實台灣的服務業因為是"完全競爭"的狀態,毛利本來就不高,而員工薪資更是店裡很大的開銷
對小商家而言,請幾人營運,搞不好老闆賺的還沒員工多,有很多都是用長時間換薪資或利潤
因此,當時薪或工資一直漲,那麼只能有兩個選擇,商品漲價或關起來不玩了
明年應該會聽到很多什麼什麼又漲價了.........
我的確是在ICT產業從一而終,但所有的生意的原理原則應該大同小異,雖然成本結構或許不同。話說,我最近還差點當了一家早餐店的大股東!
小型服務業的人事,不管是薪資支出、或是人力安排,向來都是重點。有時看到髮鬢半白的中老年人在超商輪大夜班,通常都是該上夜班的年輕人臨時無法出勤,老闆(金主)只好自己下海墊檔。
據獨資開早餐店朋友的描述,扣掉他自己也在店裡工作的4萬薪資,身為金主的他每月還能多拿3萬。但被朋友委以重任的年輕店長,每個月拿4.5萬 (朋友給的薪資在業界應該算高的),好讓朋友能早早11點不到就到樓上住家休息。雖然店長薪水領的比金主多,但整體收入卻比金主少(這是基於朋友早餐店的生意很不錯的狀況)。
老闆本來就不一定會拿得比員工多,甚至營運狀況不好的公司大老闆或許還要跑三點半籌錢,因為總不能叫員工去籌吧?畢竟事業是自己的。但努力把生意做好,金主一定是拿比較多的。
"我是布魯斯"ka803大大以紅色粗體字引用敝人的一段話,是特別想強調甚麼嗎?
或許,ka803 認為我只是在腦袋裡面天馬行空地想像,完全沒有實戰經驗。其實,我會下這樣的結論,是因為曾被驗證過的,雖說不是經由我的手
話說姪子(老哥的兒子)開了一家寵物店,除了銷售寵物用品外,兼做寵物美容。雖然退伍後就進這一行,但是好像沒搞出甚麼名堂。小學教師退休的老哥進駐,整頓了幾個月,居然也大幅改善。老哥是生意奇才嗎?當然不是!"進貨成本40元,以50元賣掉,獲利率是多少?" 老哥以為是10/40=25%,而不是會計法則說的10/50=20%,但這無損於改善營運。雖然我也沒有商科背景,但老哥絕大部分是問過我的想法的。
很多政策沒有絕對的對錯,就像匯率一樣,進口業者希望台幣漲,出口業者希望台幣貶。
最低薪資(或法定工資)也是。同樣是比台灣先進的國家,有些法律有規定、有些沒有;有些因地制宜、有些可能全國通用。但唯一可以確認的是:絕對不能將提高最低薪資當成增加人均GDP的唯一手段,否則就有可能像政府沒錢就狂印鈔票一樣的無知。
外籍勞工薪資要不要根本勞掛勾又是另一個議題。台灣剛開放外勞時,東南亞移工很喜歡到台灣來工作,因為當時在香港才給9千多塊時,台灣因為與最低薪資掛勾,所以給到一萬多。希望脫鉤的多半是資方,因為可以降低成本;希望要掛鉤的是勞團,因為怕資方會因此辭退更多的本勞、改用外勞。其實,整個議題應該回歸到最底層,到底該不該開放移工?若開放,要如何管制?
原一例一休方案(不是修改過的)為人所詬病之處,就我的了解是限制太多、彈性太少,而立法原意是希望藉由大幅增加加班成本,讓勞方可以減少過勞。但實務上卻是很多勞工已經將加班費當成是常態收入的一部分,但加班的成本大幅增加時,資方的對策是找兼職的勞工來補足,結果勞資都不滿意。
假設每個員工的生產力都一樣,一家小型企業每天的必要工時是72小時左右,該聘用多少人?直覺式地照數學計算應該是72/8=9個人,但理論上應該要聘用10個人,因為員工要排休、還會因為爺爺去世、老媽住院、老婆產檢、...需要請假。實務上,資方都聘用8個人,然後不足的部分再讓員工加班補足。
櫃姐的例子裡,如果有人打混摸魚,應該要反制啊!勞基法不是單向偏向勞方,若真的員工不適任,是可以資遣的。但法律實務上,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例如:警告+留職查看,否則結果通常資方敗訴居多。就我個人瞭解,最近幾年的勞資訴訟,絕大部分是勞方勝訴。以上開實務來說:憲兵司令部(今憲兵指揮部)曾解聘一名文員,理由是經常性遲到。但因憲令部未能給予警告、處罰,讓該員有所警惕,而採直接解聘方式,最終憲令部在該"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中敗陣下來,須給付解聘期間的薪資,並仍聘用該員。
ka803大大提到台鐵,我猜是針對普悠瑪翻車事件吧!就法律的觀點,動力列車是掌握在司機員手上,而翻車是起因於入彎速度太快,司機員就是直接加害人(除非能證明車輛當時的故障是無法減速,但是到目前為止,若依照新聞報導,該員似乎均未提及);至於台鐵制度上該如何改進,是行政問題、非法律問題。至於,一名平常坐辦公室的司機調度主管,能不能開車,也是很有趣的議題。該員本身是資深司機,是可以指導司機員的基層主管。昇上人力調度主管後,也常在其他司機員排休時,到第一線代班,好像出事前兩周內都有類似的安排,就經驗來說,不可謂不足,而且工時上也沒有過勞的問題。就像銀行第二線主管,同樣也常在第一線櫃員忙不過來時上前幫忙,總不能說因此犯了大錯後,說是被銀行壓迫,而能免除法律責任。
因為敝人願意談政策、卻不想在這個版談政治,所以高雄韓流議題就且按下不表。
"ka803.hsu"其實我只能說你不了解餐飲服務業或者說某部分的餐飲服務業,事實上一例一休後就有業者改採兩套帳來避法規,我的了解真的為數不少,不是他們想違法,而是現實面做不到
"ka803.hsu"你還真的不懂!兩套帳是工時的帳,因為沒辦法不超時,台鐵都超時了.........
有人會說那不會多找人.....
恩,台鐵也應想多找人.....
算了,雞同鴨講
"我是布魯斯""ka803.hsu"你還真的不懂!兩套帳是工時的帳,因為沒辦法不超時,台鐵都超時了.........
有人會說那不會多找人.....
恩,台鐵也應想多找人.....
算了,雞同鴨講
原理原則沒甚麼不同,錢可以弄兩本帳、工時當然也行
台積電 ... 夠正派、對員工夠好吧?
據在裡面當人資的朋友說,每年勞檢還是一樣被罰到爆,因為夠正直,從來就沒有兩本帳。也不會有人為了免罰,而敢叫挨踢改原始資料。就算人資敢開口,挨踢也不會鳥,因為是天條,沒人想拿自己的工作開玩笑。
勞檢員問:這個人超過表定下班時間為何沒有加班單?
人資:我哪知?沒限制員工不能報加班呀!
"我是布魯斯""ka803.hsu"你還真的不懂!兩套帳是工時的帳,因為沒辦法不超時,台鐵都超時了.........
有人會說那不會多找人.....
恩,台鐵也應想多找人.....
算了,雞同鴨講
原理原則沒甚麼不同,錢可以弄兩本帳、工時當然也行
台積電 ... 夠正派、對員工夠好吧?
據在裡面當人資的朋友說,每年勞檢還是一樣被罰到爆,因為夠正直,從來就沒有兩本帳。也不會有人為了免罰,而敢叫挨踢改原始資料。就算人資敢開口,挨踢也不會鳥,因為是天條,沒人想拿自己的工作開玩笑。
勞檢員問:這個人超過表定下班時間為何沒有加班單?
人資:我哪知?沒限制員工不能報加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