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wang"結果他說那我要把文件重印,鑒於有點麻煩我就算了,就同意了...
"asdfg""fannwang"結果他說那我要把文件重印,鑒於有點麻煩我就算了,就同意了...
所以你簽了什麼文件你自己不知道?可別怕麻煩就亂簽阿
不過我猜問題不大,只是一些告訴你"高收益債券風險很高"之類的政策宣導,這樣日後才可以推銷你高收益債,不會被主管機關找麻煩
心理不安就打給理專要一份那文件的內容,貼上來讓大家給意見
"bluesailor"
3.特定金錢信託變更條件申請書:這份文件就須要注意了,依據主管機關規定(別問我哪時候規範的,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查,我只知道確實有這規定),銀行及銀行內部從事相關業務人員,均不得保管、留存已有客戶用印、簽署之空白單據或文件,這既是為了避免從業人員(不只理專,連同貸款、信用卡的業務員都一併受到規範)使用空白單據亂亂來,所以,如果擔心,應該要擔心這份文件。
"我是布魯斯"
回到你的實例,我真的不太懂。如附件所示,除第9項"基金短線交易同意條款"是以列印的方式勾選外,另外第8項電子帳單不加密也被以手寫方式勾選了吧!但重點是:整個第1~8項都被槓掉了,到底你的電子帳單從那之後有沒有加密?其實,你的附件其實是邏輯矛盾的,看出來了嗎?
加密:非你所願,但照章行事,你可能去客訴
不加密:如你所願,但銀行失職,打起官司,銀行會輸的機率大
[/quote]
這份合約只有9那點是有打勾,1-8點都是空白的,只是照片的第8點看起來很像是有打勾,所以讓你誤會了。
[quote="我是布魯斯"]
沒有變更的項目本來就該是契約註解適當填寫,而不該用"槓掉"的方式。這跟契約的寫法有關,最嚴謹的寫法是每一單項都有[是]與[否]兩個框框可勾選,因為這兩個選項本身是互斥的,最不會有疑義。若非如此,未變更的項目就只要留白,僅就欲變更項目之為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