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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辦理繼承時,基金是只算帳上淨值,還是配息也會計算?

13607
@michelle

mich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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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主

各位強友都沒事在等領利息,故小人想到一個問題,給各位大大簡單思考,期盼不吝回答.
如下:
某強友(以下簡稱老強)拿100萬申購一筆月配基金,經過七年,算一算配息差不多一百萬左右,
該筆申購基金淨值剩約50萬;可說是七年賺了50萬元;又過了七年,又累計拿到約百萬的利息,
該筆申購基金帳上的淨值,剩約25萬.
沒多久,老強去見佛祖了,老強只有小強一個繼承人.
請問各位強友,小強辦理繼承時, 老強的基金會是一百萬計算,或是25萬計算財產呢?
該筆配息基金是向國內或國外投信申購,老強在時,配息計算所得稅有差,老強不在了,
計算財產是否有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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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79001

S857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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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簡單回答一下,有錯請糾正,最正確的回答還是去問國稅局:

1. 以死亡當時的淨值計算,所以就是那個25萬

2. 只要是透過國內通路購買的,都要併入遺產計算
@8d8d

8d8d

名人堂成員

#3樓

成就徽章:2023年度影響王
你繼承的是單位數,單位數乘以當時淨值等於繼承的資產價值,稅收的課徵也是以此為依據
(不專業個人觀點,請以稅務專家意見為準)

~控制損失;讓獲利奔跑~

 

投資沒有奇蹟,只有累積。持續買進,紀律留在場上,就算沒賺到,至少也學到。

@YIAN

Y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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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配息不都存到銀行戶頭裡了嗎
基金繼承是走信託資產流程
配息的錢是走銀行帳戶的流程吧 (?
@albert22222222

albert22222222

天使人

#5樓

1. 海外基金的繼承方式好像是用「申請日」的價格去繼承(這個要再查證,銀行申購跟平台申購的規則有沒有一樣我就不清楚了),所以是如8大所說是繼承當下的淨值價值。
2. 老強的配息是算在老強的所得稅,但海外基金一般來說課不到這條。
3. 但如果老強的配息都沒有花掉,小強繼承的時候超過免稅額部分一樣會被課遺產稅。
@小雞天堂123

小雞天堂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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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建議請老強見佛祖的前幾年可以分批轉帳到小強的帳戶購買基金, 畢竟老強超過70歲之後, 基富通有可能不願意賣RR3/4/5給他.
最近家人有類似案例.
@我是布魯斯

我是布魯斯

名人堂成員

#7樓

我習慣用簡化的觀念:所得稅(含最低稅負)看流量、遺產稅看存量。

但一般是以繼承的事實發生開始(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價格為準,跟何時申請繼承無關。若被繼承人死亡時尚未除權息,但實際申辦繼承時已除權息,則權息需計入。
總經太難懂,但可不可能 "看著線圖走勢,心中有感,再理性決策"?你賺的一塊錢不是你的一塊錢,你存下的一塊錢才是;但存下來的那一塊錢要以何種形式存在?
@allen54271

allen5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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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

1.基金的部分會以25萬計算,配出來的錢假設都沒花用帳上會有200萬存款,再假設老強沒其他資產的情況,遺產總額就是225萬。
如果基金以100萬計算那總遺產不就變300萬了嗎?如果金額多個10倍,誰還敢做高配息基金@@
另外補充,到國稅局辦理遺產淨值時是依死亡日的淨值計算基金價值,到銀行辦理財產繼承是以申辦日計算贖回價格或是變更為其繼承人名義繼續持有,但只能指定一位繼承人繼續持有。

2.我國遺產稅、贈與稅課徵都是採「屬人兼採屬地」主義,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遺產稅:「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故老強若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不管是境內外基金計算方式均相同。


若有錯誤還請各位強友糾正
@rx9876

rx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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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

"allen54271"
到國稅局辦理遺產淨值時是依死亡日的淨值計算基金價值,到銀行辦理財產繼承是以申辦日計算贖回價格或是變更為其繼承人名義繼續持有,但只能指定一位繼承人繼續持有。

這段沒有看懂
請問這個「或是」是說有兩種繼承方法嗎?
1. 死亡日賣掉,申辦日買入
2. 直接繼承單位數
@allen54271

allen5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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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

"rx9876"
"allen54271"
到國稅局辦理遺產淨值時是依死亡日的淨值計算基金價值,到銀行辦理財產繼承是以申辦日計算贖回價格或是變更為其繼承人名義繼續持有,但只能指定一位繼承人繼續持有。

這段沒有看懂
請問這個「或是」是說有兩種繼承方法嗎?
1. 死亡日賣掉,申辦日買入
2. 直接繼承單位數

抱歉文義表達不清^^"
意思是基金的繼承可分為贖回變現金或是不贖回繼續持有單位數,
贖回就是以申辦繼承當日之基金淨值計算,
不贖回就是繼承人直接繼承基金的單位數。
@rx9876

rx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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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

"allen54271"
"rx9876"
"allen54271"
到國稅局辦理遺產淨值時是依死亡日的淨值計算基金價值,到銀行辦理財產繼承是以申辦日計算贖回價格或是變更為其繼承人名義繼續持有,但只能指定一位繼承人繼續持有。

這段沒有看懂
請問這個「或是」是說有兩種繼承方法嗎?
1. 死亡日賣掉,申辦日買入
2. 直接繼承單位數

抱歉文義表達不清^^"
意思是基金的繼承可分為贖回變現金或是不贖回繼續持有單位數,
贖回就是以申辦繼承當日之基金淨值計算,
不贖回就是繼承人直接繼承基金的單位數。

感謝說明!
所以就是
多位繼承人時只能贖回
單一繼承人時可選贖回或過戶繼續持有
@我是布魯斯

我是布魯斯

名人堂成員

#12樓

"allen54271" ... 但只能指定一位繼承人繼續持有 ...

同樣是有價證券,基金的處置彈性遠小於股票 ... 有點驚訝!

也是從版上討論區才知道,基金不像台股股票可以轉移 (差不多是贈與的意思)、只能繼承,然後基金單位數居然只能由一人繼承,而不能分割。
總經太難懂,但可不可能 "看著線圖走勢,心中有感,再理性決策"?你賺的一塊錢不是你的一塊錢,你存下的一塊錢才是;但存下來的那一塊錢要以何種形式存在?
@allen54271

allen5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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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

"我是布魯斯"
"allen54271" ... 但只能指定一位繼承人繼續持有 ...

同樣是有價證券,基金的處置彈性遠小於股票 ... 有點驚訝!

也是從版上討論區才知道,基金不像台股股票可以轉移 (差不多是贈與的意思)、只能繼承,然後基金單位數居然只能由一人繼承,而不能分割。

多找了一些資料發現不同金融機構規範的不太一樣,
有些能以信託帳號為單位分別繼承,
有些能以基金交易編號為單位分別繼承,
但實務上金融機構應該都會為了簡化流程請繼承人贖回或指派一位繼承人。
@tcwu

tc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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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樓

曾經辦理過繼承,

首先6個月內要先辦遺產稅申請, 要跟銀行或基金公司要死亡當日所擁有基金金額
全部換算成新台幣,也要知道當日匯率

至於是否馬上申請繼承? 或者要全部贖回, 或一人繼承要看各銀行規定.
基本上什麼時候辦繼承由繼承人決定, 但是這期間各銀行有不同規定
當你去申請死亡人當天總額文件時(辦遺產稅需要), 銀行知道了
有的會停扣定期定額, 但配息照樣進入戶頭

我碰到的有:要求全部贖回成現金,
也有的銀行可以繼承基金,不限一人
其實銀行不管你們怎麼分配, 照財產分配協議書走

至於基富通之類的, 要看他的規定了
@我是布魯斯

我是布魯斯

名人堂成員

#15樓

"tcwu"曾經辦理過繼承 ...

還蠻合理的 ...

有時效性的是遺產稅申報,6個月是常規,必要時可申請延期。而銀行應該不敢規定在繼承人繳完遺產稅後多久一定要到行辦繼承,否則,不照銀行規定會怎樣?全部被銀行沒收嗎?

只限定一人繼承,應該是怕麻煩的銀行,因為若有一個以上的繼承人存在,就勢必要贖回成現金再分了。要再買入時,又有機會可再賺一次手續費。

死亡人 => 這個叫 "被繼承人"
財產分配協議 => 這個叫 "遺囑",若無有效遺囑規範符合民法的遺產分配,就依民法繼承篇走
總經太難懂,但可不可能 "看著線圖走勢,心中有感,再理性決策"?你賺的一塊錢不是你的一塊錢,你存下的一塊錢才是;但存下來的那一塊錢要以何種形式存在?
@tcwu

tc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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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樓

財產分配協議應該稱作"分割協議書", 與"繼承系統表"兩者要自備
若無, 有的銀行提供範本讓你填寫

大部分人沒用到遺囑, 沒有遺囑就照民法走.
@我是布魯斯

我是布魯斯

名人堂成員

#17樓

"tcwu"財產分配協議應該稱作"分割協議書", 與"繼承系統表"兩者要自備
若無, 有的銀行提供範本讓你填寫

大部分人沒用到遺囑, 沒有遺囑就照民法走.

瞭解了,謝謝T大的經驗談。
總經太難懂,但可不可能 "看著線圖走勢,心中有感,再理性決策"?你賺的一塊錢不是你的一塊錢,你存下的一塊錢才是;但存下來的那一塊錢要以何種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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